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廊坊市卫生部关于印发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(2009年版)》的通知_廊坊市咨询公司【全国可办】

2022-03-06 15:15:03     1874

卫监督发〔2009〕53号 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,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:


为加强消毒产品监督管理,规范消毒产品生产行为,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消毒管理办法》,我部组织对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(2009年版)》(见附件)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附件: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(2009版).doc

  

 

二○○九年六月九日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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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网络 或国家官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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